2012年10月25日 星期四

《我們為什麼要活著?》的書摘


(未完,待寫)

作者實在太有智慧,文筆太好,翻譯內容亦十分流暢,本來想寫一些讀後感,但不知道怎樣評論,我的智慧實在太小,還未看透,只能抄點書摘和用我的用字轉述一些我理解的書內容,那些人生的態度的智慧。

以下基本上是《我們為什麼要活著?尋找生命意義的11堂哲學必修課》的書摘要和我的讀後感。從人的起源、未來、成就、助人、整體人類福祉、及時行樂、為了快樂、超脫自我、沒有意義、非理性、愛等各方面去探討人生意義,人生每種目標對人的解答的意義。


人生目的不是天啟的,是由人定義的


人生的目的或價值不是來自外來的,世上宗教有很多種,各種宗教教條內容也互相不容,選擇信那個宗教還是依賴理性,另外,就算你相信宗教教條或神聖經文,有些東西可信還是要由你決定的,例如道德原則卻比宗教誡律更優先,如果宗教原則違背人的道德原則會令人厭惡,所以任何人的行為和決定有訴諸於理性的必要,原則是可以討論和有原由有證據去支持、去評估的,另外,假設有人自由的意志,人有自我選擇權、自我決定能力,即可有自由去遵守或不遵守,那個外來的目的與意義對人來說根本沒有什麼必然的聯繫,什麼重要不重要是人的決定,即人生意義由人定義。



將意義投射於未來問題


現在意義由未來定義,主要有兩個問題


如果現在意義只是由未來定義,不久的將來為了更久的未來,形成無限後退,永遠沒有盡頭,那麼人生意義目標永遠不能達到,自我推翻,不能實踐。


第二,忽視當下意義,例如:讀好書為了考好公開試,公開試好成績為了入大學,入大學為了找到較好的工作,較好的工作為了有更好的收入,更好的收入為了結婚,結婚為了生兒育女,生兒育女為了老有所依 .... 直接最後死亡為止,出生為了死亡嗎?,現在不完全為了將來的目標,當下社會每人工作就是為滿足他人的需要而做,難道垷在的所做的事就當下對你沒有意義?



將幸福投射於未來問題


人有太多虛假和不切實際的幻想,人腦的預測系統太差,認會幻想出來的未活生活會來的幸福遠遠超過現在的生活,沒有了解到當下就能給人滿足感,滿足感主觀的,想起Ted talk一段演講,內容大意也是這樣。 



[TED talk] 哈佛心理系教授Dan Gilbert: 我們為什麼會快樂?









人往往會高估對未來的幻想、渴望目標帶來的快樂,好處,低估現存滿足感、幸福感,其實理想並沒有人想像中帶來更多的快樂,當人達不到理想目標時候,人會自動調節期望,減低失落感,使人更易滿足於現況,快樂是主觀的,不是外在的,或來自社會的價值觀。野心太大會令人踏入危險,我們會說謊言、欺騙、偷竊、傷害他人犧牲掉真正價值的東西。



永生、死後有生命、輪迴的可疑地方


有將目標投射於未來的問題,另外,如果真有永生、死後有生命、輪迴,理性推想會出現什麼情況永生,一般人想像有兩種,一種是有死後有靈魂沒有物質身體存在,另一種是復活式有身體的永生,兩種情況都是非常奇怪。


我們有性別,有形體,能運言語言,會閱讀,傾聽並與他人互動,沒有形體的靈魂生命和我們已知的生命形態非常不同,為什麼靈魂可以作為延續我門非常有人性的生命的個體?


第二種是復活式有身體的永生,想像一下,有一種身體可以令你的生命永遠生存下去,這種身體與你所知道的身體是否有很大程度分別?,會老會受傷嗎?,會忘記一段記憶嗎?,再想人的自我意識,很大程度取決於性格和記憶,如果生命是短短的一百幾十年,人格變化連續度還可以視為有同一性,但永生的我可能忘記「現在的我」的所有記憶和性格,那麼人格還有


什麼連續性?那多段的人生與「現在的我」為什麼關係與「現在的我」的人生意義有什麼關係呢?賭死後有生命看來沒有什麼肯定的證據,但現在的生命有限和會死卻證據十足,為什麼要在可能性極低的永生找尋到意義,而不在現在可知道的人生找意義,信仰有超驗的死生生命去找尋人生意義有極大的風險。


輪迴問題:
沒身體連續性,前世和來生的身體有著極大的不同,前生可以是男,來生可以是女或其他生物,兩者可以沒有任何相似性,記憶、性格也一樣,記憶可能只是一小部份可疑記憶,性格也只是一部份相似,以記憶以什麼媒體延續來生的生命?,記憶由那時進入來生的生命,生命最初開始只有數個細胞,記憶是什麼時候進入來生的大腦?,地球另一邊也有人和你身體有相似,性格可能更相似,那人和你是同一人嗎?相似到什麼程度才是另一個人?究竟是什麼原因令人相信只是心理和性格有點相似就是同一人?


宗教的死後生命講法非常可疑,而且不能給「現在的我」的人生有什麼啟示。



助人為人生唯一目的問題


以助人為人生目的人,其實是將手段和目的混淆了,助人目的只為其他人過更好的生活,目的並非為了助人行為本身,對沒有需要幫助的人,幫助他是沒有需要的,助人行為是沒有意義的。


以幫助更大整體為目標 (促進人類整體福祉)


人類是一個抽象的概念,不能感受幫助,人個體才能感到幫助,沒有什麼整體人類求助,幫助只是個人主觀的意願,另外,什麼才是對人類整體有利,沒有客觀標準,登錄月球對一個普通人有什麼意義?,福址可量化嗎?,是那一方面,全人類的利益是否大於少數人的利益,如果有標準可能只是有權勢人的定義,犧牲小數成就更大的「善」,好的意願可能做成災難的後果。另一個問題,將個人意放大成為幫助更大整體,那是將個人意義放棄投射在更大的個體身上,更大的個體意義能取代個人意義嗎?,這是兩種不同的東西。



以追求成或就為鬥士為目標


如是成就是絕對,那麼只有少數人能獲得成功,如取得諾貝爾獎,如果成就是相對的,那麼成就就不是成就,因為任何人都能有自己成功標準。事實應該追求的是成功帶來的價值,而不是成功本身,沒有人能各方面都成功,應該訂下一種適合自己的目標,一種可持續有意義的工作,把成功定義詮譯得太狹窄,只會跌入盲名的排名遊戲和劇烈競爭中。


自我自助改善的危險和盲點 (看得過多心靈雞湯也是毒)


生命中並非所有理想都能達成,人有缺憾是非常正常的事,自助文化下茲生的掌控其實是幻覺,世上不能改變的事在太多,太多缺點是不能改變,很多事情的成功並非單靠自己鍛鍊就能達成,很多事的成功是由很多外在環境因素造成。過多的欲求、要求反而會成為焦慮和自我懷疑的源頭,妄想變成十全十美的人,完全掌握自己的健康,財富和快樂,變成更多不同類型的人,做更多的事,只會徒勞無功。我們可以從他人身上學習自助的建議,但也必定下自己能做的時間表,什麼是真正的需要,成功實際上有什麼價值。


無我 (失去自我的感覺)

一般說法就是解放心靈,放下,自戀,自我偏執,另一個意思是擺脫,感官來的感覺,超脫自己達到一種神秘的無我境界 (擺脫煩惱、痛苦、慾望、一切自我感覺,去達到平靜安寧宇宙合一的境界)

前者確實有些益處,減少達到滿足的障礙,但還不清楚對生命有什麼重要性,有什麼價值的啟發,後一種說法實際是一種自我滿足的行為,可能是一種自我逃避,但可以帶來一些滿足感,但對人生有什麼意義?暫時感覺到無我可能是一種錯覺,當恢復知覺,世界上的你沒有與宇宙合一,身體邊界仍在,要徹底無我,有一個簡單的說法就是「死」。其他一切不能用言語表達的無我感受,實際是無法討論、溝通和證辨的,簡單就是說是沒有意義,如喝下一首交響樂曲。

沒有意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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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《我們為什麼要活著?尋找生命意義的11堂哲學必修課》讀後感:保持樂觀很重要,因為會影響個人做人處事的態度,生活不能完全偏重某一方面的價值,不然失去時就會很失樂、痛苦,很絕望,有關心的人和事,有一些工作,保持人在社會中有點定位有作用,保持一點美好願景,人自然會有希望,有活下去動力。